- 2024年“心旷神怡”系列学术活动的通知
- 2024年“疑难未诊断运动障碍疾病”系列研讨会议通知
- 2023年“疑难未诊断运动障碍疾病”系列研讨会议第三十期通知(11月27日)
- 谷氨酸受体与神经精神疾病前沿进展论坛通知(9.21-9.23)
- “TMS精准定位技术与TMS-EEG工作坊”系列沙龙活动通知(第四期)(2023.9.2)
- 第一届脑、认知与社会研讨会会议通知(2023.9.16)
关于开展2018年度育才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《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,2017年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推进我省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作,根据《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》(简称“育才工程”)的有关精神,现就做好2018年度“育才工程”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人选条件
推荐选拔工作遵循“重条件质量、看发展潜力”的原则,资助培养人员的条件是:
1.学风朴实严谨,有强烈的事业心,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,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,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,具有发展潜力,经培养有望进入我省“151”人才培养人员行列。
2.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,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;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、产品研发、技术攻关、推动成果产业化,取得明显成效;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、出版过学术著作,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。
3.具有浙江省神经科学学会的会员资格,且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4.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(1983年3月20日后),技术职称在副高级以下(含副高级)。
二、资助名额
2018年度选拔资助培养人员不超过20名,资助每人5万元。有条件的培养人员所在单位可给予相应的匹配支持。浙江省神经科学学会原则上推荐候选人员不超过2名。
三、推荐选拔程序
理事推荐(会员自荐)- 理事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- 向省科协进行推荐
符合条件的本学会正式会员须于3月18日前完成在线申报。详询学会秘书处刘老师,0571-88981758。
附件:
浙科协发2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育才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.doc